藏族农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微观实证研究

作者 人类学田野 来源 人类学阅读 浏览 发布时间 12/05/18
村两委联系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第四层级是村妇联小组,村团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兵连,农村专业协会;第五层级是在村民委员会下设的机构,包括:村经济管理委员会,村治保委员会,村调解委员会,村公共卫生委员会,村老龄委员会,村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这个模式,沈洛村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党支部、团支部、村民大会、村委会、妇代小组、村民兵连、村治保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

  为了使各种组织有效运作,从2007年起,丹巴县通过财政拨款,对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等提供工作补贴,并在2009年,开始给村委会和村支部提供每年5,000元的办公经费,同年,还增加了干部的补贴金额,党支部书记的补贴增加至每月860元,村委会主任增加至每月780元,会计增加至每月690元,并为副主任和副书记等四职干部发放每人每月430元的补贴。

  2009以来,沈洛村村委会由于有了办公经费,解决了很多工作中的困难。以前由于没有办公经费,村委会很难在短时间内为了大家的利益,安排村民从事需要支付报酬的工作,即使安排了,也经常由村干部拿出自己的工作补贴进行支付,甚或亲自担任很多工作。有了办公经费后,工作效率得到大大提高,不仅满足了村公共事务的需要,也减轻了村干部的负担。现在,办公经费由党支部书记管理,村委会工作需要使用时,向党支部书记申请,由党支部和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使用的情况由会计记账。办公经费通常用于村干部到县上办事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另外,一些像安排个别人手上山维护水沟的临时性事项,由村委会直接分派给家庭经济条件差一点人去完成,就可以从村办公经费直接支出,一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来也为经济条件差一点的家庭提供了资助。

  由于有了组织和经费的支持,沈洛村藏族村民们表达意志的途径和平台更多,利用组织的力量行使了民主权利和自治权利。

  (一)加入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内的活动表达政治主张,参与民主决策,是沈洛村藏族村民在政治参与自由方面的一个构成

  至2009年底,村里的党员一共有13人,其中男党员12人,女党员1人,50岁以上的9人,49岁至30岁的4人。党员们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一方面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和指示,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村民服务,成为村委会的依靠力量,另一方面,党员也在党组织内部行使民主权利。

  选举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

  现任党支部书记各依阿布,是由全村党员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举出来的。

  各依阿布,从巴底乡中学初中毕业后回到沈洛村,1992年担任村团支部书记。1996年担任村会计并兼任团支部书记,1999年被选举为村主任。2001年入党,村主任当得很好,经党组织的考察,提名他任党支部书记。2004年,通过全村党员大会,被民主选举为党支部书记。阿布的姐姐曾经考虑到阿布的家庭负担较重,特别需要他外出挣钱供子女读书,建议他最好不要担任支书工作,但是阿布是一个党性很强的党员,他认为,大家民主选举他担任党支部书记,是大家对他的信任,作为党员,应当服从大家的民主意志,同时,自己如果能够通过这个机会为村民做点事情,也是自己的愿望,故而,他欣然地接受大家选举的结果,并全身心地投入到支部书记的工作中,深受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我们在县上了解沈洛村的情况时,组织部门的领导也向我们介绍了阿布,并夸赞他有很强的工作能力。

  沈洛村党员把阿布这样的同志选为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说明沈洛村藏族村民和沈洛村党员不仅具有很强的民主意识,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也是很强的。

  党支部的组织活动与民主生活会,也是党员们在党内实现民主权利的平台。沈洛村的党支部通常会按季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们在会上就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各项决策以及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而深入参与村委会的管理,给村委会提建议,参与协商,共同决定沈洛村的各项事务。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共青团成为沈洛村村民中那些非党员年轻人行使权利和发挥作用的基地。村里没有入党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是共青团员,团支部书记由现任党支部书记兼任。沈洛村的团组织工作做得比较好,经常开展一些文体活动,诸如在春节组织篮球赛和锅庄晚会等,村里的年轻人还组建了合唱队,一有机会就外出参加比赛,并经常获得相关荣誉。沈洛村村民通过共青团的组织形式,进行民主决策,进而享有了丰富的文化权利。

  (二)通过村民大会、村委会及其村委会下属的其他组织,村民享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等民主权利

  在村民大会上行使民主自治的决策权,通过村委会对村务工作进行管理,是沈洛村藏族农享有民主权利的基本平台。

  妇代会是沈洛村藏族妇女们享有权利和发挥作用的主要依托。在村妇代小组主任山兰初的带领和关怀下,村里的妇女可以参加以妇女为中心的集体活动,如“三·八”妇女节活动,同时,妇女们实施计划生育也会得到妇代会的帮助。

  民兵连也是沈洛村村民可以很好行使权利和发挥作用的组织。村里40岁以下、18岁以上的村民都是民兵,由扎西彭措担任民兵连长,经常担负灭火救灾的责任,村里的水沟,也主要由民兵负责维护,村民们的人身自由权得到了民兵们的保护。

  沈洛村的治保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也为沈洛村的安全与和谐发挥了很多作用,成为沈洛村村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和平等权的一个基层组织保障。

  沈洛村藏族农民实现政治权利的过程,既充分体现了藏族农民的权利意识在改革开放中得到了提升,也充分展示了中国宪法权利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巨大成就,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民主进程的不断深化,随着政治知情权以及农村党组织建设的不断完善,藏族农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将会进一步发展与进步。
  
注释:
  ① 由于乡政府的特殊地位和职权范围的限制,乡人大代表的议案通常要通过乡里的县人大代表将其议案的内容转化为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向县人大提交,通过县人代会交由县政府办理,因此,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各部门办理县人大代表的议案,成为实现藏族农民的民主权利的最基层、最现实的环节。
  ② 《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民族学学会”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326页;芮逸夫主编:《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第10册《人类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96页。
  ③ 考核的方式是: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的,每件扣0.4分;对于已向代表、委员承诺但未落实事项的,每件扣0.3分;对于答复意见含混不清、简单草率的,复函格式不规范的,主办单位需征求协办单位意见而未征求意见,影响办理质量的,协办单位未按要求反馈协办意见的,每件扣0.2分;在办理工作中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扣0.5分;其它情况视影响程度酌情扣分。
  ④ 大足江根自己认为一人占两级人大代表名额,是浪费政治资源,故于2006年主动要求辞去乡人民代表。
  
参考文献:
  [1] 2007年丹巴县巴底乡选举人大代表档案[Z].
  [2] Shen Yuanxin. Seeking Balance Between the People's Right and Political Right in the Villagers' Autonemy[J].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and Towns, 2000,(8).
  沈远新.村民自治寻求人民权利和政治权力的平衡点[J].小城镇建设, 2000,(8).
  [3] 温准成, 钟小华, 李少锋.村党支部如何对村委会实施领导的思考[DB/OL].http://www.hzdx.gov.cn/ddjs/djll/2-4.htm.
  
《民族学刊》2012年第3期 收稿日期:2011-12-25  责任编辑:许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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