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十章 技术(续)

作者 人类学 来源 人类学阅读 浏览 发布时间 09/11/24

者的建筑师们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女神庙就完全不像木工建筑。实际上,如众所周知,希腊人并没有发明过圆柱建筑术。这种建筑术是他们从埃及和其他国家学来的,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天资把它加以发展罢了。

 

我们由住房转到研究装饰。首先应当指出,某些原始部落,特别是在南美热带森林中的,根据旅行家们的证言,这些部落完全过着裸体的生活。然而即使在人类最粗野的代表中,甚至在服装具有微不足道的实际意义的最热的地方,或许是由于礼貌的观念,或是为了装饰,人们通常总是在身上穿戴点什么。在那些很少或完全没有服装的地方,也有用彩色绘身的习惯。安达曼群岛的居民们,把猪油和粘土混合起来涂在身上,他们这样做是有其实际理由的,因为这层涂料可以保护皮肤,防热防蚊。但是,某些安达曼的好打扮的人,把自己的半边脸涂上红色,另外半边涂上橄榄绿色,两者会合处划出一条华丽的区分线,这条线一直延伸到胸部和腹部,这显然就是为装饰了。在欧洲发现居在洞穴里的人们中间,有一种被凿过的石头,那是用来研碎供这些人彩绘身体的赭石或其他染料的原始石臼。人类学学习交流网站http://www.renleixue.com/制作

有少数习俗可以很好地表明人类文化低级阶段的特征,如蒙昧人以用鲜明的颜色在身上绘画圆圈和条纹图案为乐。我们可以根据图腾庆典上跳舞的澳洲人形象,或跳削头皮舞达到疯狂程度的美洲人形象,很清楚地来认识这些图案。原始的丧服形式,蒙昧人同样是用黑色(或白色)的颜料涂在整个身上。在文化的高级阶段,衰老的美女们还可怜地试图用胭脂和白粉恢复青春的颜色,而古代为了战斗的需要用颜料涂抹身体,却被认为是极为野蛮的标志。因此,古代的不列颠人,虽然他们也曾是文化水平较高的部族,只是因为他们保持着用菘蓝把自己涂成蓝色的陋习,而被许多历史学家认作是纯粹的蒙昧人。正像他撒所描写的那样,他们在战时用这种蓝色赋予自己一种吓人的模样。这类外貌的改变,在红皮肤的印第安战士中具有恐吓的目的;到了我们马戏团的丑角那里,这种改变就具有一种赋予他更加滑稽可笑的面貌的目的。给丑角脸上用颜料一条条染色,或许是古代欧洲的野蛮人用颜料装饰自己身体遗留下来的习俗。日本的演员与此相类似,用鲜红的带子遮盖自己的睑,毫无疑问,他们保留着那种某个时期的日常装饰的习俗。毫无疑问,文身的主要目的是美观。例如,新西兰人用装饰其船桨和小划子的那些曲线型的图案来遮掩自己。对于妇女来说,没有在嘴上刺花纹被认为可耻,并且会引起厌恶性的嘲笑:她有两片红唇。”也像在身上涂色一样,文身在世界上原始部落中同样被广泛地采用。在这里流行的花纹有时局限于脸上或手上的不多的蓝色条纹,有时就发展成各色图案,台湾土著人的皮肤就被这些图案像有花纹的布一样覆盖着。在这种艺术已臻完美的地方,例如,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用针刺扎皮肤并且借助一些涂有染料的小针注入由煤制成的颜料。但是,最为流行的是澳洲和非洲所采用的那种比较粗野的方法。在这些地方,把皮肤切开,擦进木灰,后来伤口愈合,便落下了切痕或疤。

皮肤上的图记常常并不是为了装饰,而是另有目的,例如,在非洲,男人大腿上的长长的切痕,可能意味着显耀这个人战斗中的勇敢精神。在另一些场合,这些切痕则标志着某一黑人所从属的部落或部族。在有些场合,例如,以两颊上的一对长瘢痕作为上面这种标志;在另一些场合,则从前额到鼻端人为地制造一些不大的疙瘩,来作上述的标志,等等。在较高的文化阶段上,文身的习惯仍然继续保留着、例如,阿拉伯的妇女们在自己的脸上、胳膊上或小腿上刺出轻微的伤痕;而我们的水手们为了取乐,借助火药在胳膊上制出锚或各种帆船的形象。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最初的目的已经丧失了,因为图形隐藏在衣袖的里面。随着衣服的采用,身体越来越遮蔽起来,装饰皮肤的原始习俗就自然地消亡了,因为谁也看不见的装饰没有任何意义。

剪掉头发或保留头发是极常见的服丧的标志。有些部落,像安达曼群岛的居民们,他们经常光着头;另一些,像巴西的印第安人科罗亚多人(Coroado),保留着天主教增削发式的长发,即围绕剃光脑门的环式发,或把头的周围剃光,只剩下头顶上一小绺头发或一根发辫,就像北美的印第安人或满洲人那样,中国汉人也向满洲人学习这种习惯。从列珀斯岛土著人的肖像上可以看到一种奇特的发式:借助树皮条把头发弯成上百绺又细又长的鬈发。

各个不同部落的人把门牙锉成顶端尖形或各种棱角形,因而在非洲和其他地方常常可以根据牙齿的形状来区分部落。在文明人中间,长长的指甲甚至也是具有者不从事任何手工劳动的标志。在中国和与它邻近的地方,人们让指甲长到惊人的长度,把它作为出身高贵的标志,因而女士们戴着特制的银套来保护她们的指甲,或者至少是为保存这身外之物———她们的长指甲。在另一些情况下,蓄长指甲是标志本人献身于宗教而不从事任何世俗的工作。从画着中国出家人的手的图像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由于每个民族对美的概念,通常都跟其种族本身的类型相一致,所以每个民族都喜欢夸大其特征。看一看霍屯督族成年女人的脸,就可以明白,那里的母亲们为什么把婴儿本来已经扁平的鼻子还要压得更扁些。其实在古时,人们就勇敢地赋予小波斯王子的鼻子以鹰勾形的轮廓。在世界各地都有这样一种习俗:把婴儿的头用绷带和轮箍挤紧,使小而未定型的头颅按照一定的型式生长。但是在头颅应当具有什么样形式这个问题上,观点是极为不同的。在哥伦比亚河流域的一些扁头的部落,向下压挤前额,使他们的脸变为底端宽阔向上成梨形。相邻的一些部落则从左右两侧压挤头颅的上部分,这样一来他们的脸就变为底端狭窄向上成梨形。古代的医生希波克拉底曾谈到过居住在黑海附近的人的那种人工使之变成畸形的“长头”或巨头的颅骨。

这类野蛮人的遗留在文明世界中仍然存在。就在不久之前,一个法国医生就看到一则报道所述的事实:诺曼底的乳母们仍然借助绷带或一种特殊的紧帽使婴儿的小头成为糖块头,其实,在布列塔尼半岛上,为了让头成为圆形,乳母们宁愿挤紧头颅。毫无疑问,她们至今仍在这样做。

渴望借助装饰来增加身体的美,从文化的低级阶段开始就是人之常情。在南美洲,赤身裸体的人们在手脚上用镯子来装饰自己。有一个部落佩戴金铜鹦哥的羽毛和用线穿着贝壳的装饰物作为唯一的财产;金铜鹦哥羽毛是插在两边嘴角做出的孔里,而穿着贝壳的线是悬在鼻孔、耳朵和下嘴唇的下面。这后一种情况,是把装饰物固定在身上的很好例子;为了使装饰物牢固,便在身上穿孔或切口。各不同部落都带着口笼或唇饰。其中有些部落逐渐扩大下唇的孔,直到能装下一个直径二、三英寸的水圈为止。博托库多部落妇女的形象证明了这一点。这个部落正是由于这口笼而获得了它的名字。巴西人把口笼比作桶套(按照葡萄牙人的说法是 botoque即塞于)。正如下图所显示的那样,耳饰一般就是类似这样地占据在耳垂里,同时,它们把耳垂拉长到这种地步:取出木圈以后,剩下的环孔几乎可垂到肩头。因此,那是可能的,在古代地理学家所特别喜爱的关于巨耳垂肩的部落的故事中,包含着相当的真实成分,虽然故事的讲述者们断言这些部落的人们躺在一只耳朵上以代替床,用另一只耳朵当作被子盖在身上的话,是过分地夸大了。

较高文化水平的人们出现了对装饰物逐渐取消的倾向,这一点引起我们对蒙昧人的装饰物这个问题的极大兴趣。在伊朗还能够遇见戴着穿过某个鼻孔的鼻环的妇女。然而这却引起欧洲人的反感,虽然他们容许穿耳朵戴耳环。

至于那些单纯佩戴的饰物,则大部分是羽毛、花或发髻上的垂饰,或项颈上、臂上、脚上的串珠或串环。在哪个古远的时代,人开始从佩戴这类饰物上获得乐趣,可以根据那些为穿线而钻孔的贝壳来判断,这些贝壳是在克罗-马格能山洞中发现的,毫无疑问,它们是冰川时期姑娘们的项圈和手镯。在现代世界上,项圈和手镯的佩用依然完全保留着,脚镯虽像舞蹈家小腿上的足环一样,但不用说,它们必定要从穿着鞋袜的文明人的束装中消失。通过佩戴已故亲属的手指、足趾制成的骨串珠,来表现对死者的怀念,如像安达曼人妇女们所做的那样,这不合乎我们的习俗;但是,我们的女士们却保留着野蛮人佩戴用珊瑚、种籽、虎骨和经过特别琢磨的宝石制成的项链的习惯。

佩戴漂亮的宝石作为装饰物的习惯延续下来了,有的采取了佩戴宝贵的珍珠或红宝石的形式,有的采取了佩戴作为假宝石的玻璃串珠的形式。在金属物变得知名的地方,立刻又开始用它来作装饰品。这在下面那些情况下达到了发展的顶点,例如,正如旅行家们所滑稽地描写的那样,某一位达雅克部落的姑娘用一根粗钢丝当作指环缠在手上,或者某一位非洲美女在肢体上带着大铜环。铜环常常被太阳光晒得如此发热,以致仆人必须给她带着水桶,以便需要时来浇它们。为了目睹最精细的贵重黄金器物,研究者应当注意像不列颠博物馆中埃及、希腊和埃特鲁里亚人的物品那样的古人器物,以及中世纪欧洲的物品。这种艺术已经度过了自己的黄金时代,而被简单的机制品所取代了;这种机制品的最佳产品,也不过是古代样式的仿造品。但是,把宝石琢磨成像钻石那样的面,是最新发展起来的一种艺术。

关于宝石戒指,应该说,如果它们的佩用是起源于埃及和巴比伦戴带戳记的宝石戒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用途只保留在至今仍带有雕刻戳记的不多的几份中。其他的那些,其中有的是镶嵌钻石或珍珠,变成了纯粹的装饰品。

现在我们转到研究真正的衣服。对于需要穿衣的人来说,获得服装的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从树干上或野兽身上撕下皮来穿在自己身上。在许多地方,对于原始部落来说,树皮都是衣服。例如,从巴西森林中的土著们很早使用所谓“衬衣树”进行有趣的制作中,就可以看到这一点。人砍下四五英尺长的树干或粗枝,从它上面剥下完整如筒的皮。然后把它浸泡并揉到柔软的程度,在它上面穿两个可供两臂伸出的洞;这之后,就可以像穿现成衬衣一样地穿着了。用较短的树皮筒可以制作妇女的裙子。树皮衣服从前是作为原始简易的标志而保存下来的。例如,在印度,摩奴教条中写着:当白发的婆罗门教徒退入森林过完自己的宗教冥想日,那么他就应当穿兽皮或树皮服装。较原始的部族,加里曼丹岛的卡扬人(KayanS),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喜爱外国商人的漂亮纺织品,但是在服丧期间,他们就脱掉那些纺织品而恢复穿粗陋的原始树皮衣服。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用一种树的皮制成的树皮纤维布达到相当完美的程度。妇女们用一种特制的带凹槽的水棒来捣碎树皮,获得某种特有的植物性毡块。她们在这树皮纤维布上染上条色花纹来点缀它。这些人非常喜欢欧洲人的白纸,并且开始穿上它,以为它是最上等的树皮纤维布,直到他们发现这种衣服一遇雨就会变烂为止。人类学学习交流网站http://www.renleixue.com/制作

在各蒙昧部落中,树叶同样用作胸围裙或裙子。在印度,不只有“穿树叶者”,甚至在每年马德拉斯的盛大祝典上,属于最下层等级的全部居民,都脱掉了平时的衣服而穿上用树枝和树叶制成的胸围裙。

古代蒙昧人所穿的兽皮制的服装,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烂得无影无踪了。但是,根据在地上发现的大量制革用的尖石工具,我们可以断定,它们的采用是十分普遍的。直到最近,巴塔哥尼亚人利用他们转移到能找到合适的燧石或黑曜石的地方时,就大量积聚这种石片,以使用它们来制作原始制革的刮具。为使毛皮衣服或鹿皮衬衣干后不会变硬,蒙昧人借助不同的工序对兽皮进行了技术加工,如用油脂或骨髓来擦,用手来揉。他们为使它更加坚固还用烟熏。北美的印第安人善于用鹿皮制造出跟我们称作麂皮的相似皮子。但是,原始部落自己未必学会现代借助树皮或鞣皮用的坚果来制革的过程。在这种加工制造的过程中,鞣革用的酸能在皮物中形成不溶解的复杂的化合,这种化合成世纪地不会发生变化。在我们的博物馆中,至今仍可看到完整保留下来的埃及人刻在鞣革上的雕刻和浮雕。在那些像墨西哥这样的国家里,直到现在仍旧继续携带毛皮外衣,然而在欧洲,水牛皮背心和猎人的鹿皮裤已经在消失之中。但是到现在为止应当承认,没有任何皮子比制皮鞋用的皮子更好的了。当穿起毛皮衣服的时候,怀着最惬意的舒适,我们就做出了跟原始社会蒙昧习俗惊人相似的示范。

柳条或草茎的编织以及细草席或草席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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